主旨: 處份子公司 EMINENT LUGGAGE LIMITED及其轉投資公司
安邁特提箱(東莞)有限公司股權之交易條件變更
股票代號:9950
發言時間:2023-03-17 18:21:32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擬出售EMINENT LUGGAGE LIMITED 100%股權,因而間接轉讓
安邁特提箱(東莞)有限公司100%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2/3/17~112/3/1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EMINENT LUGGAGE LIMITED 100%股權
(2)交易總金額:暫定人民幣4,500萬元
最終交易價金將依交易基準日最終資產負債表相應調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香港)精威實業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實際金額仍視交易基準日當天調整後金額、匯率影響、完稅及會計師查核後確認。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價款依合約執行進度收取。
(2)於約定期間清理應收付帳款、存貨及機器設備等相關作業。
(3)合約交割日至2023年04月30日前。
(4)同意交易基準日為本補充協議簽訂的當月月底即2023年03月31日。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股權價值評估報告書及會計師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78.64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持股單位數量:9,000,000股。
(2)持股總金額:美金9,066,000元。
(3)持股比例:100%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不適用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集團營運策略及活化資產之考量。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瓦特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陳榮朝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全聯一字第 1050166 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無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