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上櫃股票新增變更交易事由,自112年3月10日起
併案繼續變更交易方法(採預收款券方式交易)及分盤方式交易
股票代號:6103
發言時間:2023-03-08 18:02:29
說明: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12/03/08
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一、
本公司前因公告並申報108年度財務報告顯示淨值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
股本之十分之三,且經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報告,
櫃檯買賣中心核本公司有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第3款及同條第5項第2款
之情事,櫃檯買賣中心於109年4月1日以證櫃監字第10902004331號公告,
自109年4月7日起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該公司有價證券時,應先收足款券
及每30分鐘撮合1次之分盤方式交易始得受理委託買賣。
二、
今本公司因辦理減資彌補虧損銷除已上櫃普通股5,575,746股,減資後上櫃普通股
股數為1,000,398股,未達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之25%且未達500萬股,櫃檯買賣
中心核本公司有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5款之情事,爰依規定公告如主旨。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
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12/03/10
5.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之比例:7.35322%
6.上櫃普通股股本(元)及股數(股):
上櫃普通股股本(元):10,003,980元
上櫃普通股股數(股):1,000,398股
7.因應措施:
本公司減資完成後,藉由財務結構之改善及淨值提升,再依相關法規辦理
私募普通股公開發行以改善普通股流通性偏低之情事。
8.其他應敘明事項: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本公司有價證券時,
應繼續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買賣申報,且其有價證券繼續採每30分鐘撮合一次之
分盤方式交易。
9.(風險警示)上櫃普通股股數在外流通量不足
致上櫃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三年內無法補正改善而致停止買賣者,
其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
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
本公司減資完成後,藉由財務結構之改善及淨值提升,再依相關法規辦理
私募普通股公開發行以改善普通股流通性偏低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