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2月份及1-2月累計合併自結損益
股票代號:1909
發言時間:2023-03-06 08:30: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3/06
2.公司名稱: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2年2月份及1-2月累計合併自結損益
單位:新台幣/仟元; EPS:新台幣/元 (自結) 2月 1月-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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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營業損益: -178,665 -438,068
合併稅前損益: -289,169 -585,503
合併稅前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290,954 -595,074
合併稅前EPS: -0.22 -0.45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13.26億股為稅前EPS計算基礎。
(2)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第51點:「企業至少應於每一財務
年度結束日對資產之殘值及耐用年限進行檢視,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
應按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值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計值變動規定
處理。」,本公司將對固定資產耐用年限進行檢視,理由如下 :
a.近年固定資產投資結構性升級:兩岸低碳造紙採用國際最先進大型紙機及關鍵設備,
綠色包裝於111年全數升級為全球最先進德國BHS複瓦機。
b.近年投入智慧製造升級,各廠舊設備均已汰換。
c.固定資產耐用年限應符合實際使用狀況,合理反應資產未來經濟效益。
(3)考量上述理由,本公司業已委請中華徵信所重新評估廠房、設備耐用年限,並擬由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就變更年限之合理性出具複核意見書,預定於112年3月由本公司審計
委員會及董事會進行審議。若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固定資產之耐用
年限,本公司將依法辦理公告。調整後之固定資產耐用年限,將自112年1月1日起適用。
(4)本公司係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
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規定,自願公開自結損益資訊。若112年
3月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固定資產之耐用年限,可能會影響本公司
112年1月份、2月份之自結損益金額,屆時將一併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