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股票代號:1529
發言時間:2023-02-21 15:42:47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土地標示:台南市北區忠義段699地號。
2、建物標示:台南市北區忠義段569、593建號。
3、建物門牌:台南市北區成功路114號地下2層、7樓之1。
2.事實發生日:112/2/21~112/2/2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68.44平方公尺(折合20.70坪)
2、建物:553.71平方公尺(折合167.49坪)(含停車位一格)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8,957千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夏都富朗飯店(股)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夏都國際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原因:本公司現有租用之辦公室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力寶股份有限公司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非關係人
4、前次移轉金額:新台幣5,028千元
5、前次移轉日期:101年12月~102年1月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契約約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參酌不動產估價事務所估價報告後,決議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長興不動產估價事務所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林涵瑜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7)南市估字第00008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現址為本公司現有租用之辦公室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02月2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02月21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