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屆滿二年,
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股票代號:8171
發言時間:2023-02-06 19:47: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2/06
2.公司名稱:天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天宇三於112年3月23日發行屆滿二年,依其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
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債券持有人得於 112年02月21日至112年03月23日行使賣回權相關事
宜,本次賣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 100.902025%。
(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文件
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發行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將其持有之
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滿2年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 0.902025%。
(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12年3月23日。
(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辦理賣回期間:112年2月21日至
112年3月23日止。
(四)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電話:(02)2371-1658。
(五)債券已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自債券收
回通知之始日(112年2月21日)之前一營業日起(即112年2月20日)至屆滿日
(112年3月23日)之前一營業日止(即112年3月22日),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
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