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連展投控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日期:2018-11-09
股票代號:3710
發言時間:2018-11-09 18:40:05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NA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林肇聰 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林肇聰董事長/鑽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07/11/09董事會同意,將於108年度股東常會提請股東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