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天瀚 公告本公司111年私募普通股案第1次定價相關事宜
日期:2022-12-20
股票代號:6225
發言時間:2022-12-20 15:01:5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2/2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依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之應募人及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等相關法令及函釋所定
之應募人,或在不造成本公司未來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之前提下,引進得以拓展本公
司業務之策略性投資人,應募人擇定授權由董事長處理。
(2)應募人 與公司之關係
安誠投資有限公司 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鄭又晉 為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陳怡君 為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且持有本公司股份超過10%之股東
游迪伊 為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儀和投資有限公司 公司代表人為持有本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10%之股東
(3)應募人如屬法人者,應揭露事項:
應募人 前十大股東名稱 持股比率 與公司關係
安誠投資有限公司 鄭又晉 40% 為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游迪伊 30% 為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黃苡峻 30% 無
儀和投資有限公司 陳怡君 20% 公司代表人為持有本公司股
份超過股份總額10%之股東
黃苡峻 80% 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普通股7,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以下同)10元。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7,800,000股普通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私募之每股價格:10元;尚無低於參考價之八成,其參考價之計算如下:
(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分別為10.55元、10.75元、10.61元,擇前
三個營業日之收盤均價10.75元為基準。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收盤均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10.90元為基準。
(3)綜上,故以前三十個營業日收盤均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10.90元為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考量對股東權益之
影響,以10元為本次實際私募發行價格,為參考價格之91.74%,不低於股東常
會決議參考價格之八成,故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其訂定方式及條件符合法令
規定,並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最近期市場股價,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充實營運週轉金及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等多項用途,
且考量私募作業具有迅速簡便的特性,較容易符合公司需要,故不採用公開募集
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本計畫之執行預計將有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
運效能之效益,對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1/12/20
11.參考價格:10.90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0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
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於該私募
有價證券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
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為:至民國111年12月23日止。
(2)私募增資基準日:民國1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