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股票代號:1438
發言時間:2022-12-02 15:48:5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2/02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並以策略性投資
人為限。
(2)已洽定之應募人:
公司名稱/姓名 與本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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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嘉開發建築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
(策略性投資人兼具關係人)
(3)法人應募人之股東持股比例佔前十名之股東與本公司之關係:
三嘉開發建築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與本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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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資產管理(股)公司 55.00%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
鍾育霖 45.00% 本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
4.私募股數或張數:2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於20,000,000股額度內,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四次辦理。
本次預計發行額度為20,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依據111年0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
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
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 30 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
日計算價格較高者,以不低於九成訂定之。
2.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分別為
29.15元、29.17元及29.15元,擇前5營業日之收盤均價29.15元為
基準,另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為29.07
元為基準,取二基準價格較高者訂定參考價格為29.15元。本次私募發
行新股價格定為每股新台幣26.50元,為參考價格新台幣29.15元的
90.91%,價格之訂定依據應屬合理,預計募集新台幣530,000,000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用途為進行營建個案開發(包括但不限於購置土地、投入營建工程程款)、
償還負債,以強化公司競爭力、提高營運效能。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評估資本市場及募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實際需
求,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更能確保公司與策略性
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故擬以私募方式於適當時機向特定人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1/12/02
11.參考價格:新台幣29.15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26.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權利義務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
外,均不得自由轉讓,並得於私募普通股﹙含嗣後本公司就該等股份無償
配股之股份﹚自交付日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補辦公
開發行及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11年12月12日,如因客觀
環境變化而有異動,擬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2.本次私募繳款期間為民國111年12月02日起至民國111年12月12日止。
3.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條件(除訂價成數不得授權外)、計畫項目、資
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臻事宜等,如因主管機關法
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
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配合本次私募案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一切
有關本次私募案之契約及文件及辦理一切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