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集團處分境外公司100%股權,間接轉讓大陸子公司
股票代號:2340
發言時間:2022-11-14 16:07:3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1/11/14至民國111/11/14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處分境外公司100%股權而間接轉讓大陸公司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100%股權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60,000,000元(約新台幣265,380,000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紹興歐柏斯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歐柏斯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美金10,000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發光二極體製造銷售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人民幣24,832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人民幣5,214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美金10,000仟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紹興九豐半導體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紹興九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處分利益: 新台幣90,054,902元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據買賣契約書辦理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依本公司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授權董事長
於不低於人民幣33,000仟元全權權宜處理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獨立專家意見書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為配合公司未來營運規劃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新台幣317,849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7.25%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2.61%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3.70%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新台幣317,341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7.23%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2.60%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3.69%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8年認列投資(損)益新台幣57,728仟元。
109年認列投資(損)益新台幣6,242仟元。
110年認列投資(損)益新台幣22,533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108年匯回金額:0元
109年匯回金額:0元
110年匯回金額:0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奕隆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6.會計師姓名:
呂淨君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5626號
38.其他敘明事項:
1.本公司與100%子公司- Bright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imited,
對境外子公司-Everyung Investment LTD. 各持有50%股權,共計擁有100%持股。
2.本公司與Bright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imited,
轉讓對 Everyung Investment LTD. 所有股權予大陸-紹興九豐公司。
3.透過處分 Everyung Investment LTD. 100%股權,
間接轉讓大陸子公司-歐柏斯公司控制經營權予紹興九豐公司。
4.本公司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以不低於人民幣33,000仟元處分歐柏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