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事宜
股票代號:4960
發言時間:2022-11-10 16:14:2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1/10
2.減資緣由:本公司為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調整資本結構,擬辦理現金減資
退還股東股款。
3.減資金額:新台幣 1,012,627,300 元
4.消除股份:101,262,730 股
5.減資比率:15%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 5,738,221,400 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1/12/30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573,822,140 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俟經股東會通過及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
另訂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作業事宜。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辦理現金減資共計新台幣1,012,627,300元,消除股份101,262,730股,以目前
本公司實際已發行股份總數普通股675,084,870股計算,減資比例約為15%,減資後
股本為新台幣5,738,221,400元(計573,822,140股),股東每股可退還新台幣1.5元
,減少之股本全數以現金依各股東持股比例退還之;惟減資後實收資本額、實際減
資比率,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已發行總股數計算之。
(2)依前述已發行股份總數計算,每仟股減少150股(即每仟股換發850股),減資後不
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逾期
未辦理拼湊者,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股票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按比
例計算給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
捨去),其畸零股份則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
(3)本次現金減資換發之新股擬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4)本次現金減資基準日前,如因本公司庫藏股註銷或其他原因影響股本發生變動,致
影響已發行總股數,而需調整減資比率與每股退還金額,或本案如因法令變更、主
管機關核示或因應其他客觀環境變動而需修正,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