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公勝保經 公告本公司接獲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日期:2022-11-04
股票代號:6028
發言時間:2022-11-04 17:03:59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喻卉菲、周育民
被告:馮瑤華、蘇孟堂、公勝保險經紀人(股)公司、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度審易字第1524號
4.事實發生日:111/11/0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本案係因原告喻卉菲及周育民以現金託付被告馮瑤華代為繳交續期保險費,
卻遭被告馮瑤華侵占而受損害,進而對被告馮瑤華提起詐欺告訴,業經台灣
台北地方檢察署以被告馮瑤華違反詐欺事由提起公訴。
(2)原告喻卉菲及周育民以其原保單投保過程中所牽涉之對象,即馮瑤華(非本公
司人員)、蘇孟堂(本公司業務員)、本公司與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公司等,
列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依民法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之人,聲明全體被告應連帶
給付原告新台幣2,063萬8,995元,及自起訴訟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
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6.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民事訴訟程序處理本訴訟案。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訴訟案係被告馮瑤華侵占原告喻卉菲及周育民託付代繳之現金續期保險費,
本公司認無須負連帶責任,且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委任律師依相關訴訟程序及規定處理本訴訟案。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