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誠美材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限制案」
日期:2018-11-06
股票代號:4960
發言時間:2018-11-06 23:10:4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7/11/0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一)陳俊雄總經理
(二)連巍鐘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求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一)陳俊雄總經理
(二)連巍鐘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一)陳俊雄總經理
(1)昆山之奇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浙江錦輝光電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
(二)連巍鐘副總經理
(1)昆山之奇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監察人。
(2)寧波誠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監察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昆山之奇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劍湖路111號。
(2)寧波奇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寧波出口加工區阿里山路2號。
(3)浙江錦輝光電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省創新大道119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昆山之奇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偏光板相關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2)寧波奇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偏光板裁切、目檢以及包裝。
(3)浙江錦輝光電材料有限公司:光電材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