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凱羿-KY 董事會決議第二次買回本公司股份
日期:2018-11-05
股票代號:2939
發言時間:2018-11-05 17:10:1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1/05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259,354,006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7/11/06~108/01/0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8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00.00~165.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6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2,0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7/07/11 ~ 107/09/03 、預定買回股數(股):2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2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第十案、本公司擬第二次買回股份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謹提請 決議。
說 明:
1.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
定辦理。
2.本公司擬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依最近期財務報表計算上限為新台幣$1,259,354,006元,本次
計畫擬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32,000,000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預計自2018年11月6日起至2019年1月5日止,買回800,000股 (
(即800張)。
(5)買回區間價格:依規定,價格上限應取董事會決議前十個營業日或三十個營業日之平均
收盤價,兩者取高百分之150,下限則為董事會決議當天收盤價之百分之70 (新台幣100元
至新台幣165元),惟若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買回申報函送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請詳附件十。
(6)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3.本次擬買回之股份僅佔目前已發行且流通在外普通股之1.6%,係以自有資金收購本次庫
藏股,故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業已考量公司財務狀況,並不足以影響本公司之資本維持。
依規定,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本次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案時,需由出席董事
同意出具之聲明書,請詳附件十一。
4.依證交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六項規定,本公司之內部人所持有之股份,於公司買回之期
間內不得賣出,將於本案決議通過後辦理通知作業。
5.董事會之決議及執行情形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6.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於2018年11月5日審議通過,依法提請董事會討論。
7.以上是否可行,謹提請 討論。
決 議:經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凱羿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2018年11月5日第三屆第四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
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
司股份8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6%,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132,000仟元)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2,789,358仟元)之4.73%,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
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九席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凱羿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蔡謀燦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凱羿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買回股份區間價格合理性證券承銷商評估意見書
凱羿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羿公司或該公司) 為維護公司信用與股東權益,擬
買回公司股份辦理註銷,業經董事會於民國107年11月5日決議,計劃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
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規定,於民國107年11月6日至107年1月5
日間買回公司股份800仟股,並訂定其股份買回區間價格為新台幣100元至165元。
上開凱羿公司所訂股份買回區間價格之依據,業經本承銷商予以評估竣事,茲說明如下:
壹、價格合理性:
一、規定買回區間價格之上限:
(一)董事會決議前十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 104.75元
(二)董事會決議前三十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110.06元
(三)上述(一)與(二)取較高者110.06元
(四)110.06元X150% =165.90元(小數點第三位以後四捨五入)
二、規定買回區間價格之下限:
(一)董事會決議當日之收盤價=105.00元
(二)105.00元X70% =73.50元
三、凱羿公司所訂股份買回區間價格100元至165元,落於上述規定之買回區間價格上限及
下限內,經本承銷商核算其引用之依據尚無不符,凱羿公司所訂股份買回區間價格應屬合
理。
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郭嘉宏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