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京城銀行 公告本公司決議第19次買回公司股份之相關資訊
日期:2018-11-02
股票代號:2809
發言時間:2018-11-02 17:47:4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1/02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5,086,950,964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7/11/05~108/01/0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5.00~35.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8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5/01/28 ~ 105/02/26 、預定買回股數(股):13000000 、實際
已買回股數(股):13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5/01/19 ~ 105/01/22 、預定買回股數(股):2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2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3)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4/12/01 ~ 105/01/15 、預定買回股數(股):12000000 、實際
已買回股數(股):12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4)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4/11/18 ~ 104/11/27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3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9次買回未執行完畢
原因:為兼顧市場機制及公司全體股東權益,故未能全數執行完畢。
第10次買回未執行完畢
原因:市價大於買回區間價格,故未能全數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九次買回本公
司已發行股份如說明,呈請公決。
說 明:
(一)本行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第十九次執行庫藏股制度買回公司股份。
(二)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辦理買回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應申報事項相關資料如后: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 25,086,951 仟元(107年9月30日財務報告中保留盈餘
加已實現資本公積減已決議分派之盈餘減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
4.預定買回股份之數量:10,000,000股,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0.87%。
5.買回股份之期間:董事會通過起二日內公告並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起二個月內執
行完畢。
6.買回之區間價格:預估新台幣25元至35元間。(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
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7.買回之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附件一)。
9.會計師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三)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七條規定公司買回股份應委任二家以下
證券經紀商辦理,請准予委任董事長決定辦理之券商。
(四)前揭事項若蒙核可,擬依規定於董事會決議日起二日內,公告及向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申報。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07年11月2日第十四屆第2次臨時董事會議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
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
回本公司股份10,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0.87%,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0.63%,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第十四屆第2次臨時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均同意本聲明書
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京城銀行本次預計買回股份價格區間介於每股單價新台幣25元至35元
之間,業已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暨「庫藏股疑義問答彙整版」之上
下限規定。又京城銀行本次預計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依上下限計算,對京城銀行之財務結
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權益報酬率及現金流量狀況,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