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通泰 公告本公司收到台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本公司
及陳永修董事長無罪
日期:2018-11-02
股票代號:5487
發言時間:2018-11-02 15:20:16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通泰積體電路(股)公司、陳永修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灣新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5年度自字第64號
4.事實發生日:107/11/0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蕭生武先生向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提出自訴狀,控告本公司以及陳永修董事長
侵害其「單迴路多段式觸摸控制器應用電子電路設計圖形」之著作權一案,
本案於民國107年9月14日經台灣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本公司及陳永修董事長無罪。
6.處理過程: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營運正常,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