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美亞鋼管 公告本公司第22次申請庫藏股買回。
日期:2018-10-29
股票代號:2020
發言時間:2018-10-29 16:57:3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0/29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795,651,144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7/10/30~107/12/29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9.31~21.06,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3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3,0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7/08/14 ~ 107/09/27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3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6/12/28 ~ 107/01/31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3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3)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6/07/13 ~ 106/08/25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3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4)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5/12/23 ~ 106/01/06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6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20.00
(5)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5/08/16 ~ 105/10/14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1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33.00
(6)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5/06/20 ~ 105/08/03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3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7)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5/05/03 ~ 105/06/03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3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8)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4/12/29 ~ 105/02/24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3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9)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4/11/16 ~ 104/12/18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3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第17次申請預定買回股數3,000,000股,實際買回股數1,000,000股。
(2)第18次申請預定買回股數3,000,000股,實際買回股數 600,000股。
未執行完畢原因:因買回股份執行期間,股價已漸趨穩定,為尊重並回歸市場機制,故未
全數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擬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依據證交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二、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股
份銷除。
1.買回股份目的:為維護本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795,651,144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107年10月30日至107年12月29日止。
5.預定買回之數量:3,000,000 股,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30%。
6.買回區間價格:每股9.31元至21.06元。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
行買回公司股份。
7.買回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決 議: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民國一0七年十月廿九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
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1.30,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1.60,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
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9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而買回股份,爰經董事會民國一○七
年十月廿九日決議,計畫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於民國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至一○七年十二月廿九日間執行買回公司股份3,000仟股,並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
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訂定其買回股份區間價格為9.31元~21.06元。
上開所訂買回股份區間價格所依據之財務資料,業經本會計師予以評估竣事,茲將評估情
形說明如下: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
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
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