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研勤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36322研勤二)
發行屆滿二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日期:2018-10-29
股票代號:3632
發言時間:2018-10-29 14:32:5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0/29
2.公司名稱:研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研勤二於107年12月22日發行屆滿二年,依其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
規定,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
6.因應措施:債券持有人得於 107年11月13日 至 107年12月22日 行使賣回權相關
事宜,本次賣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 102.01 %。
(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於文件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發行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將其持有之
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滿二年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2.01%。
(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07年12月22日。
(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辦理賣回期間:107年11月13日至107年12月
22日止。
(四)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五)債券已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
之始日(107年11月13日)之前一營業日(107年11月12日)起至屆滿日(107年12月22日
)之前一營業日(107年12月21日)止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