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華豫寧 補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日期:2022-06-24
股票代號:6474
發言時間:2022-06-24 17:59:12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A.建築物:新竹縣竹北巿嘉豐南路二段76號2F-2
B.建築物:台中市進化北路238號17F-1、17F-2、17F-3
C.建築物:台南巿東區東門路三段253號5F-2
D.建築物:高雄巿三民區九如一路807號4樓
2.事實發生日:109/6/16~109/6/1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A.交易單位數量:76.21坪,每單位853元/坪,每月租金總金額65,000元(含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23,823,128元
B.交易單位數量:383.07坪,每單位392元/坪,每月租金總金額150,000元(含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47,922,002元
C.交易單位數量:52.51坪,每單位419元/坪,每月租金總金額22,000元(含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8,063,035 元
D.交易單位數量:71.82坪,每單位292元/坪,每月租金總金額21,000元(含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7,111,574 元
使用權資產總金額:86,919,739 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維夫拉克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公司於109年4月底將上列資產分割讓與維夫拉克,
依使用面積向其承租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每月付租金258,000元
付款期間:109/07/01-113/06/30,計4年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經參考鄰近區域行情並與關係人進行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評價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游廷士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3)桃市估字第000041 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辦公室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未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提報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已提報
111/06/24之董事會通過追認取得使用權資產案。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已提報111/06/24之審計委員會同意追認取得使用權資產案。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事實發生日109/06/16為房屋租賃契約書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