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益通光能 公告本公司辦理減資彌補虧損完成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
日期:2018-10-17
股票代號:3452
發言時間:2018-10-16 17:49:35
說明: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7/08/24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7/10/12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實收資本額(元) 流通在外股數(股) 每股淨值(元)
減資前 7,794,497,420 779,449,742 3.44
減資後 3,194,577,160 319,457,716 8.40
註1:每股淨值係以107年第2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設算依據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107年減資換發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
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
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換發股票作業計劃。
二、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1)原資本總額及股數:原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794,497,42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發行股數為779,449,742股(含私募普通股253,379,648股;上櫃普通股為526,070,094
股)。
(2)減資銷除資本總額及股數:本次辦理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599,920,260元,銷除
已發行股份459,992,026股(含私募普通股149,531,935股;上櫃普通股310,460,091股),
減資比率為59.0149693%,用以彌補累積虧損。
(3)減資後資本總額及股數: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3,194,577,160元,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發行股數為319,457,716股(含私募普通股103,847,713股;上櫃普通股
215,610,003股)。
(4)減資比率:本次減資比率為59.0149693%,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
各股東依減資比率每仟股減少590.149693股(即每仟股換發409.850307股),減資後普通
股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放棄併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按面額以
現金支付(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三、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新發行之股票將委託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採無實體
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
四、預訂減資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 107年11月28日。
(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期間:107年11月29日至107年12月07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7年11月30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7年12月03日至107年12月07日。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7年12月07日。
(6)新股票上櫃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櫃日:107年12月10日。
(7)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
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五、換領新股票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
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並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
減資換發通知書,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
其儘速辦理過戶),請於107年11月30日(含)前將持有之舊股票、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手續。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
新股換發日(107年12月10日)後,股東持現股之舊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
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
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4)原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
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尚未送存集保之股票,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辦理(地址:10058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
郵寄辦理股票換發者,請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若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
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六、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七、本計畫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本公司將
於普通股新股上櫃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
八、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九、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係經本公司107
年9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董事會同時決議倘若相關法令規定有所變更,或因主管機關
之核備而有必要調整減資換發新股之基準日及相關期限時,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及相關
規定全權處理。
5.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215,610,003股
6.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67.49%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減資資本變更登記業經經濟部107年10月12日經授商字第10701127290號函核
准在案,收文日期為107年10月16日。
(2)上述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尚未經主管機關核備,若核備內容有所變動,本公司將另行
公告變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