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明泰 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限制案
日期:2022-05-31
股票代號:3380
發言時間:2022-05-31 17:19:4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1/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黃文芳,本公司法人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陳其宏,本公司法人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洪秋金,本公司法人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裕欽,本公司法人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法人董事代表人-黃文芳:
(1).仲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2).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3).艾普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4).財團法人明基文教基金會/董事
法人董事代表人-陳其宏:
(1).鳳凰創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2).鳳凰貳創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鳳凰參創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法人董事代表人-洪秋金:
(1).佳世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2).上海費爾特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法人董事代表人-林裕欽:艾普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
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票決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洪秋金,本公司法人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上海費爾特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泰華路613、713號4幢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上海費爾特科技有限公司-合成拿材料、橡膠製品研發製造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