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南寶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日期:2018-06-06
股票代號:4766
發言時間:2018-06-06 16:24:4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6/0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吳政賢董事
(2)許明現董事兼執行長
(3)劉奇林董事兼財務主管
(4)張國榮董事
(5)蔡益發總經理
(6)蔡肇倩總經理
(7)李柱雄副總經理
(8)李慧芬協理
(9)林昆縉協理(會計主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吳政賢董事/高盛材料(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印尼南寶樹脂有限公司監察人
(2)許明現董事兼執行長/高盛材料(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王子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佛山南寶高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監察人
(3)劉奇林董事兼財務主管/Noroo-Nanpao Paints & Coatings (Vietnam)監察人
統新光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福富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張國榮董事/高盛材料(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5)蔡益發總經理/源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Noroo-Nanpao Paints & Coatings (Vietnam)董事
(6)蔡肇倩總經理/南寶先進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印尼南寶樹脂有限公司監察人
(7)李柱雄副總經理/博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子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李慧芬協理/王子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統新光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9)林昆縉協理(會計主管)/王子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群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因吳政賢董事、許明現董事、劉奇林董事、張國榮董事及林昆縉協理與本案
有利害關係依法迴避,前列董事未參與表決,經代理主席徵詢其他出席董事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許明現董事兼執行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佛山南寶高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監察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樂平鎮科勒大道12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接著劑之生產及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