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原創生醫 公告本公司申請撤銷107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日期:2018-10-12
股票代號:6483
發言時間:2018-10-12 17:49:4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0/12
2.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04月16日金管證
發字第1070311141號函申報生效,並於107年7月19日金管證發字
第1070326166號函核備在案,調整每股為新台幣28元,調整發行股數
為4,000,000股,同時延長特定人繳款至107年10月14日,
增資計畫資金用途維持不變。
二、因近期資本市場環境變動致募集資金狀況不如預期,考量公司整體
利益及股東之最大權益,決議向金管會申請撤銷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3.因應措施:
一、原107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目的為充實營運資金,撤銷本次現金增資
發行普通股案後,本公司預計將規劃與國內外新藥及醫材公司進行策略合作
或技術授權,以支應本公司營運資金需求,對股東權益及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
二、為確保本次現金增資案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之權益,待本撤銷案
申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本公司將依法加計利息返還其所繳納之股款,並統一於實
際退款日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實際退款日期再另行公告之。
三、對於本補償方案之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本公司將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加計補償繳交
認購股款所損失之利息,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註1)以支票及掛號郵寄(郵
資股東自行負擔)或匯款方式退回已繳納股款及補償利息,退還股款計算方式如下:
認購股數X發行價格28元X(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X1.035%(註2) /365)
註1:利率係以台灣銀行民國107年10月12日一年至未滿二年定期存款牌告
固定利率為之。
註2:補償方案之實際退款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撤銷後以確定已繳款人可收到
退回款項之日期為之,再另行公告通知。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此次申請撤銷107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尚未經金管會核准,將於收到金管會
核准函後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