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聯致 公告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完成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
日期:2018-10-11
股票代號:3585
發言時間:2018-10-11 16:27:51
說明: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7/09/04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7/10/08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實收資本額(元) 流通在外股數(股) 每股淨值(元)
減資前 1,374,095,820 137,409,582 11.43
減資後 1,236,686,240 123,668,624 12.70
(註:每股淨值係以107年第2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設算依據)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民國107年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退還股款,業經金融監
督管理委會員107年9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33216號函同意辦理減資銷除股份,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暨「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書。
二、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比例:
1.本次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37,409,582股,每
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1,374,095,820元。
2.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新台幣137,409,58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13,740,958股
,用以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妥善運用資金。
3.減資比率:減資比率為10%,原普通股壹仟股換發玖佰股(即每仟股減少壹佰股)。
4.每股退還股款金額:普通股股東每股可退還新台幣1元。
5.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本次減資銷除股
份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無實體股票發行事宜。
6.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計123,668,62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
拾元,共計新台幣1,236,686,240元。
7.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
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900股(即每仟股減少100股);減資後不滿壹股
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
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且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作為無實體劃撥之費用。
三、減資換發新股作業如下:
1.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興櫃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7年11月14日。
(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7年11月18日。
【因最後過戶日適逢假日提早至 民國107年11月16日 (五)】
(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7年11月19日至民國107年11月23日止。
(4)暫停在興櫃買賣期間:民國107年11月15日至民國107年11月23日止。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7年11月23日。
(6)換發新股票暨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7年11月26日。
(7)舊股票停止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7年11月26日。
(8)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民國107年11月30日 。
(9)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10)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2.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
證券商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
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等,至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股票、
買進報告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
、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
(4)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
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680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電話:(02)23268818。
3.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四、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減資資本變更登記業經經濟部107年10月08日經授商字第10701125510號
函核准在案,(本公司於107年10月11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准函。)
(2)上述換股作業計畫尚未經主管機關核備,若核備後內容有所變動,本公司將另行公
告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