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瑞利 公告本公司於111年會計年度開始日後變動會計政策
日期:2022-05-11
股票代號:1512
發言時間:2022-05-11 17:53:0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11
2.變動之性質:變動會計政策
3.變動之理由: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之會計政策由成本模式改採公允價值模式。
4.改用新會計政策追溯適用之變更期間:111/01/01
5.會計變動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實際影響數:
(1)對民國110年1月1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影響:投資性不動產增加108,844仟元,
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44,473仟元,淨值增加64,371仟元。
(2)對民國110年12月31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影響:投資性不動產增加107,599仟元
,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43,078仟元,淨值增加64,521仟元。
(3)對110年度合併綜合損益表之實際影響:不動產評價損失增加3,695仟元、
折舊費用減少3,261仟元,所得稅利益增加965仟元,本期淨損減少531
仟元,其他綜合損失增加381仟元,本期綜合損失總額減少150仟元。
6.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110年1月1日保留盈餘增加
64,371仟元。
7.會計年度開始日後始變動會計政策或會計估計事項之合理性及必要性:為合理
反映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及公司經營績效,以提供財務報表使用者更為
攸關且可靠資訊,故擬於民國111年度起變更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由成本
模式改採公允價值模式。
8.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其追溯適用不可行之原因、會計變動如何適
用及何時開始適用之說明:無
9.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會計師對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查核意見之影
響表示之意見:無
10.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表示之意見:會計師業依審計準則公報第71號
「採用查核人員專家之工作」第十一條至十二條暨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第9條第4項第4款投資性不動產之規定,逐項評估投資性不動
產相關資料及不動產估價報告書之內容執行必要之查核程序,並未發現
重大不合理之情事。
11.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12.因應措施:本公司於111年05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續將依「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辦理。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