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聯電 說明111年4月6日聯合報報導
日期:2022-04-06
股票代號:2303
發言時間:2022-04-06 08:50: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4/06
2.公司名稱: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報
6.報導內容:美光控聯電竊密案 高檢署上訴
7.發生緣由:
本公司員工於春假前收受檢察官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9年度刑字上重度字第4號判決
聲明上訴,但上訴對象並不包括本公司,本公司部分業已確定。
本公司已與美光公司達成全球性的和解,雙方並在全球各地撤回對對方之訴訟,且建立
長久商業關係。
本公司誠摯希望司法能尊重告訴人的意願儘速結束本案。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