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天瀚 公告本公司110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經簽證會計師出具
無保留結論加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段落之查核報告
日期:2022-03-26
股票代號:6225
發言時間:2022-03-25 22:54: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3/25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
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天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
況,暨民國一一○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
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
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
業道德規範,與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
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
查核意見之基礎。
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二.(三)所述,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營運仍為虧損,且截至民國一一○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累積虧
損分別為新台幣420,017仟元及1,249,779仟元,已超過實收資本額之
二分之一。該等情況顯示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
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本會計師未因此修正查核意見。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
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
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除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段所述之事項
外,本會計師決定下列事項為關鍵查核事項:
應收帳款減損評估
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帳
款餘額為11,800仟元,佔合併總資產之48%。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
四.(七)、五及六.(二)。對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財務報告
影響係屬重大,其預期信用損失評估是否得以反應應收帳款信用風險及
所採用提列政策之適當性涉及管理階層的主觀判斷,因此本會計師將應
收帳款之減損評估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對於上述層面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複核客戶歷史付款狀況分析備抵損失,依據客戶歷史付款狀況評估應收帳
2.款可收回比率合理性,並參考當年度付款狀況及其他可得客戶資訊,驗證
3.個別大筆逾期應收帳款提列減損比率之足夠性。
4.評估期後已逾期應收款項收回現金的可回收性,以考量是否需要額外再提
5.列備抵損失。
6.瞭解管理階層對主要客戶群產生之應收帳款提列政策並測試應收帳款帳齡
7.分析表之正確性及完整性,俾以計算管理階層所提列的應收帳款備抵損失。
存貨評價
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貨餘
額為新台幣6,629仟元,佔合併總資產之27%。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四.(八)、
五及六.(三)。對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財務報告影響係屬重大,
故本會計師認為存貨評價為對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財務報告之
查核係屬重要,因此將存貨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對於上述層面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測試管理階層對存貨評價淨變現價值之正確性。
2.測試存貨庫齡及觀察與評估管理階層之盤點計畫與執行,以確認存貨之數
量及狀態。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及一○九年度之個體財務報
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
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天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
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
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
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
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
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
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
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
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
表示意見。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
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做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
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
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
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
況可能導致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
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對與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
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
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
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對查
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
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
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陳裕勳 金管證審字第1040006565號
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林之凱 金管證審字第1100333840號
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1/03/25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