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合富-KY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日期:2018-09-28
股票代號:4745
發言時間:2018-09-28 18:33:1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9/28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234,174,283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7/10/01~107/11/30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9.16~6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1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07年9月28日第六屆第15次董事會:
案由:本公司擬第一次實施庫藏股制度,自證券櫃檯買賣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
並擬定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提請 核議。
說明:1.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
規定辦理,相關內容如下:
(A).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買回公司股票予以註銷。
(B).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C).買回股份之總額上限:本公司依法可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234,174
仟元整,本次計劃買回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 120,000仟元。
(D).預計買回之期間與數量: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預計買回2,000
仟股。
(E).買回之區間價格:買回下限為本次董事會決議日(2018年9月28日)收盤價之70%,
買回上限為60元整,股價若跌破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仍可繼續買回股份。
(F).買回之方式:以子公司匯回自有資金中的一部分,自證券櫃檯買賣市場買回。
(G).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15 %(截至2018年9月28日已發行
63,467,894股)
(H).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0 股。
(I).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J).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K).本次擬買回之股份僅佔目前已發行且流通在外普通股之3.15%,且係以子公司
匯回之自有資金中的一部分用于收買股份,故本次買回股份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
維持及財務狀況。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2. 本案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規定,買回本公司股份應經董事會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
3.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通過,提請董事會討論。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一百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第六屆第十五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
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
回本公司股份2,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15%,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3.34%,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
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8人(其中2人係委託出席)
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合富醫療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王瓊芝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合富醫療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之規定,於民國107年
10月1日至107年11月30日止,以區間價格每股29.16~60.00元(當股價低於所定
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自證券櫃檯買賣市場買回公司股份
共計2,000仟股,並辦理銷除股份,經評估上述買回區間價格尚稱合理且符合有關
規定。
另依據合富醫療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7年6月30日經會計師核閱之合併財務報表
,試算該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計劃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計劃對其財務結構、每
股淨值、每股盈餘、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之流動比率
及現金流量狀況之影響性(詳見附件二),經評估該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並辦理
銷除計劃對該公司之財務狀銷除計劃對該公司之財務狀況及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此 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董事長 柳漢宗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