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飛捷 本公司代子公司飛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喪失對普達系統股份有限公司之控制權
日期:2022-02-10
股票代號:6206
發言時間:2022-02-10 20:35:06
說明:
1.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
公司名稱:普達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2.發生緣由(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或喪失控制力):參與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收購普達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應賣,出售100%飛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
普達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3.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之方式(請分別列示各次發生日期、發生原因、方式、降低持
股比例、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本公司董事會於111年2月10日決議子公司飛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就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普達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事宜,參與應賣。
以每股新台幣30元出售飛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普達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全數共10,354,000股普通股,交易總額為新台幣310,620,000元。
如該筆交易全數完成,飛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普達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比例將降為0%。
4.喪失控制力之方式(請列示發生日期、發生原因及方式):
本公司董事會於111年2月10日決議子公司飛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就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普達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事宜,參與應賣。
5.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特定對象(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6.與交易對象之關係(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與公司之關係):無
7.處分利益(或損失)(請分別列示各次處分損益)(若無處分損益請填寫不適用):
處分利益約新台幣34,000,000元,惟實際處分利益將視最終被收購股數而定。
8.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
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公司累積降低持股比例:
如該筆交易全數完成,飛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將降低100%所持有
普達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9.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
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公司持股比例:
如該筆交易全數完成,飛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普達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比例將降為0%。
10.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歷次價格合理性之意見:
(1) 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賴明陽會計師。
(2) 本次出售股權案,其價格之決定,應屬合理。
11.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降低持股或喪失控制力對上市公司股東權益影響之意見:
(1) 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賴明陽會計師。
(2) 對飛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權益,並無不利之影響。
12.是否影響母公司繼續上市:否。
13.審計委員會決議日期:111年2月10日。
14.審計委員會決議內容:審計委員會無異議通過,並提請董事會決議。
15.董事會決議日期:111年2月10日。
16.董事會決議內容:董事會無異議照案通過。
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