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關於111/2/7媒體報導澄清說明
股票代號:2841
公司名稱:台開
發言時間:2022-02-07 21:43: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2/07
2.公司名稱: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周刊王
6.報導內容:標題「台開拔董逼員工選邊站疑雲 只因邱于芸拒付鴻生280萬元匯款」
7.發生緣由:關於111/2/7媒體報導澄清說明
8.因應措施: 報導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報載本公司前董事長邱于芸受訪表示「1月25日前財務長郭福進
上簽呈表示,台開需支付鴻生公司280萬元‧‧在26日鴻生公司在未召開股東會下,
郭福進就成為董事取代邱于芸,副董事長吳子嘉委任總裁邱復生為代理董事長,同時
下令發布重訊,稱邱于芸遭解任」乙事,說明如下:
(一)280萬元為邱復生先生個人為台開集團作為連帶保證人, 110年9月至12月累計4個
月之連帶保證補償費用, 前開費用之給付方式為自101年1月12日台開公司第一屆
薪資報酬委員會核准至今, 前後已10年, 經過歷任薪酬委員會、董事會、會計師
查核、股東會核備等, 於法有據。
(二)鴻生公司變更法人代表的始末:
1.從110年10月起,本公司法人董事鴻生公司基於股東權益,提案「公司聲重整」,屢
遭前董事長邱于芸擱置;邱前董事長並宣稱會有資金外援,但至今資金卻未到位。
2.台開公司因為財務及運營因素,股票交易方式被主管機關處分為「全額交割、分盤
交易」,觀察期3個月(於111/1/18屆滿),否則進入停止交易6個月,而後下市。
3.今年1月26日農曆春節前夕,台開公司必須核發今年1月份薪資,前董事長邱于芸遲
遲不簽核作業公文,總裁邱復生為維護員工權益,決定更換鴻生的法人代表邱于芸
為郭福進,依公司治理主管由副董事長吳子嘉代表行使董事長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