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大宇資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日期:2018-09-13
股票代號:6111
發言時間:2018-09-13 16:52:1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9/13
2.預計發行價格: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為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普通股1,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為
新台幣15,000,000元。
4.既得條件: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屆滿下述時程仍在職,並達成本公司要求之
績效條件者,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1)員工自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屆滿四個月仍在本公司任職,得分批
既得20%股份。本公司最近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表
為稅後淨利,再既得20%股份。
(2)員工自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屆滿十六個月仍在本公司任職,得分批
既得15%股份。本公司最近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表
為稅後淨利,再既得15%股份。
(3)員工自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屆滿二十八個月仍在本公司任職,得分批
既得15%股份。本公司最近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表
為稅後淨利,再既得15%股份。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依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以本公司員工為限。被給予之員工及其配股份數量,將參酌
其績效表現、過去及預期整體貢獻或特殊貢獻功績及發展潛力、職稱、職等級、
年資等因素為決定原則,由總經理擬訂轉呈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經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惟具董事及(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
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長期服務、向心力與生產力及
歸屬感,以期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以107年9月4日(董事會寄發開會通知日前一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
新台幣118.00元計算,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500,000股,於既得期間28個月
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合計約為新台幣177,000仟元。依既得條件,暫估第一年度
(107年12月)、第二年度(108年度)、第三年度(109年度)及第四年度(110年1-3月)
費用化金額分別為新台幣22,915仟元、115,682仟元、32,713仟元及5,690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以107年9月4日(董事會寄發開會通知日前一個營業日)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
47,794,530股,暫估第一年度(107年12月)、第二年度(108年度)、第三年度(109年度)
及第四年度(110年1-3月)對公司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約為
新台幣0.48元、2.42元、0.68及0.12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一)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
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員工符合既得條件後將依信
託保管契約之約定,將該股份自信託帳戶撥付員工個人之集保帳戶。
(二)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及選舉權等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參與股利分派權,且其取得之配股配息不受既得期間之限制,
配股配息將於發放日1個月內自信託帳戶撥付員工個人之帳戶。
(四)除前項因信託約定規定外,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成既得
條件前,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資本公積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
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應交付信託保管,由本公司全權代理員工與股票信託機構
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信託契約之商議、簽署、修訂、展延、解除、終止,及信託財
產之交付、運用及處分指示。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訂各項條件,如經主管機關指示或相關法令修正或因
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等因素需修訂或有未盡事宜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
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