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神盾 公告本公司公開收購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已達最低
收購數量,公開收購條件已成就。
日期:2021-12-23
股票代號:6462
發言時間:2021-12-23 15:14:20
說明:
公開收購人神盾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股份,應賣股數於110年12月23日累計達8,000,000股,已達最低收購數
量8,000,000股。據上,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已經成就,爰依公開收購公開
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2款之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公開收購人將持續公開收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至111年01月11日下午
3點30分止。提醒欲參與應賣之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請持證券存摺與留
存印鑑至原開戶證券商處,辦理應賣手續。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次公開收購
委任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應賣諮詢專線:02-3393-0898或查詢兆豐證券
網站https://www.emega.com.tw/。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
(1)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4項規定,公開收購條件成
就後,公開收購人未於公開收購說明書記載之支付收購對價時間完成支付者,應賣
人得不經催告,逕行解約,受委任機構並應於次一營業日,將應賣人交存之有價證
券退還原應賣人。但公開收購說明書載明較支付收購對價時間提早退還原應賣人者
,從其約定。
(2)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6項規定,應賣人於公開收
購人為本公告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撤銷其應賣。
(3)應賣股數已超過最低收購數量,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
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股份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且無其他經主
管機關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之情事,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次日
起算5個營業日(含)以內,辦理應賣股份交割及收購對價支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