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大慶證 本公司接獲毛毛蟲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
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通知
日期:2018-09-12
股票代號:6021
發言時間:2018-09-12 11:58:4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9/12
2.公司名稱:大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07年9月12日接獲毛毛蟲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公開收購人)通知,公開收購期間已於107年9月10日屆滿,於公開收購期間
本公司股東參與應賣股份總數為196,862,379股,實際成交數量為156,500,000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公開收購人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方法及地點:
(1)時間:本次公開收購條件成就且公開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之金融機構已如期完
成匯款義務之情況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次日起
算5個營業日(含)以內(即107年9月17日)。
(2)方法:a.對價支付方式:本次公開收購之現金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永豐金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於收受公開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書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支付公開收購
對價後,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應賣人留存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銀行
帳戶。倘銀行帳戶有誤,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完成匯款時,受委任機構將以禁止背書轉
讓之即期支票,以掛號郵寄之方式寄至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予永豐
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應賣人地址。
b.對價計算方式:以實際向各應賣人收購之股數,乘以每股現金對價新台幣13.16元
之數額,將扣除應賣人依法應負擔之證券交易稅、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及券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支付收購對價所需要之合
理費用(倘有此類額外費用,公開收購人將依法申報公告)後之淨額,該價金計算至
「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捨棄)。
(3)地點:將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匯入應賣人留存於證券商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之銀行帳號或交寄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二)應賣人成交有價證券交割之處理方式:
(1)時間:本次公開收購條件成就時且公開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之金融機構已如期
完成匯款義務之情況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次日
起算5個營業日(含)以內(即107年9月17日)。
(2)方法:應賣股份已撥入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者,由永豐金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帳號:9A950419241)
撥付公開收購人之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3)地點: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
(三)已交存但未成交之有價證券之退還時間、方法及地點:
(1)時間: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一個營業日
(2)方法:如最終有效應賣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數量時,在本次公開收購條件成就,且
本次公開收購未依法停止進行之情況下,公開收購人將依同一比例向所有應賣人收購
。其計算方式為應賣股數1,000股(含)以上者,以1,000股為優先收購數量,其後按
各應賣人委託申報數量扣除前述優先收購數量後之股數依比例分配至1,000股為止全數
購買,如尚有餘量,公開收購人再按隨機排列方式依次購買。應賣人已交存但未成交
之有價證券,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
(帳號:9A950419241)轉撥回各應賣人之原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3)地點: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
(四)依據毛毛蟲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說明書所示,收購完成後將使本公司繼續
經營現有營業項目及業務,並以現有客戶資源創造更高之營運績效,在考量未來營運
發展需求及整體利益後公開收購人將以自營、經紀、承銷業務為基礎,逐步強化金融
科技及資產管理平台,以使被收購公司創造利基市場,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