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基勝-KY 代子公司基勝工業(上海)有限公司公告終止處分不動產相關協議
日期:2021-12-01
股票代號:8427
發言時間:2021-12-01 16:45:51
說明:
1. 原公告日期:
110/02/04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前於110年2月4日公告處分子公司基勝工業(上海)有限公司之不動產
(處分標的:位於上海市青浦區趙巷鎮崧華路707號之土地使用權及建物)予
啟迪青谷(上海)企業發展有限公司。本公司亦於110年6月30日公告基勝工業
(上海)有限公司在收到啟迪青谷(上海)企業發展有限公司支付補償金前提下
,與其協商資產購買協議項下之支付款期程調整事宜。本公司並於110年8月6日
公告基勝工業(上海)有限公司與啟迪青谷(上海)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簽署資產
購買協議之補充協議,約定資產購買協議項下之支付款期程調整為:啟迪青谷
(上海)企業發展有限公司必須於西元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完畢所有應付款
項,基勝工業(上海)有限公司僅於收到全部款項後始有移轉處分標的之義務。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啟迪青谷(上海)企業發展有限公司未依資產購買協議之補充協議規定之付款
期程(即西元2021年11月30日以前)完成全部付款義務,基勝工業(上海)有
限公司依約於西元2021年12月1日終止資產購買協議、資產購買協議之補充協
議、以及補償協議。本公司將基於保障股東權益之宗旨,積極維護本公司及
基勝工業(上海)有限公司之合法權益,同時促使基勝工業(上海)有限公
司繼續與啟迪青谷(上海)企業發展有限公司協商可能之適法解決方案。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因啟迪青谷(上海)企業發展有限公司未依約支付資產購買協議項下之全部
應付款項,依照資產購買協議、資產購買協議之補充協議、以及補償協議,
基勝工業(上海)有限公司並無移轉處分標的之義務,且除已收取的補償金
人民幣3,000萬元外,亦有權請求啟迪科技城集團有限公司及/或啟迪青谷
(上海)企業發展有限公司支付相當於交易標的價款百分之二十
(即人民幣307,378,053.40元)的違約金。故基勝工業(上海)有限公司
終止資產購買協議、資產購買協議之補充協議、以及補償協議,對本公司
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