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中福 補充澄清媒體報導
日期:2021-11-30
股票代號:1435
發言時間:2021-11-30 18:58:4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1/29
2.公司名稱: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股東刊登聲明啟事「有關110年11月10日經濟日報刊登廣告,依
股東會現場錄音資料證實:...特作成110年8月3日股東會錄音譯文如下,
...」
7.發生緣由:
(1)110年11月29日經濟日報刊登本公司股東徐俊平聲明啟事,其內容,應
係該股東自行錄音、摘要編譯。
(2)本公司股東會均依法全程錄影及錄音,今年股東常會通過議案之內容,
及股東會之議事經過,悉以本公司全程錄影音為準,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議案,請詳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公司之股東常會議事錄;又本公司之
股東常會議事錄附註(本次股東常會記錄載明會議進行要旨及議案之結
果;會議進行內容、程序及股東發言仍以會議影音為準),是股東刊登
聲明啟事之指摘容有誤解。
(3)有關胡立三董事發言,係其向主席表示要發言,並非主席指定,然因發
言內容與股東會議案有所牴觸【例如股東會議案說明:「本公司擁有座
落於「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四段353號」近21,000坪土地及地上物廠房
(合稱中壢廠房)...擬處分本公司閒置多年之廠房與土地...」,惟胡立
三董事發言:「...去處理其中的大概1/6,3,000多坪的土地...」】,
為免與股東會議案不符之發言經記載於議事錄,反而有誤導投資人之虞
,是依法不予記載(按依法僅須記載會議進行要旨及議案之結果),前揭
股東刊登聲明啟事竟大肆強調該等與股東會議案內容不符之發言,實有
未妥,特予澄清。
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