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慶豐富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日期:2021-11-19
股票代號:9935
發言時間:2021-11-19 14:28:0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1/19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60,618,822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0/11/19~111/01/1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8.00~27.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5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慶豐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屆第四次董事會議錄
時間:110年 11月19日 下午二時
案由:本公司擬實施庫藏股買回公司股份為轉讓股份予員工,並討論「一一O年度買回股份
轉讓員工辦法」,提請 討論。
說明:一、本公司為激勵員工提昇員工向心力,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項第1款及行政
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頒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買回本公司股份,以供轉讓予員工所需之股票來源。
二、依據證交法第28之2條第4項規定,預計買回後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逾
期未轉讓之部分辦理減資。
三、擬買回本公司之相關內容如下:
(1) 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2) 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 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依法令規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
360,618,822。本次預計買回上限為27,000,000元
(4) 預定買回之期間:110/11/19~111/1/18
(5) 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即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0.59%。
(6) 買回區間價格(元):18.00~27.00,公司股價若跌破買回區間價格下限,得
繼續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
(7) 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四、本公司「110年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五、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慶豐富實業公司預計買回其普通股股份之價格區間尚屬合理,而買回普通股股份
數量及買回價格區間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等尚無重大不利
之影響。
六、董事會聲明書,經本次董事會通過後,依法併同本公司買回
股份之相關文件向主關機關申報
決 議:出席董事一致通過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申報。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慶豐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年度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10年11月19日訂定
第一條 目的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
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
,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
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
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轉讓期間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
予員工;上述轉讓期間屆滿時仍未轉讓之股份,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4項規定
辦理消除股份變更登記。
第四條 受讓人之資格及得認購股數
本辦法之受讓人係以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全職員工及本公司之海內外子公
司之全職員工為原則。另員工認購比例及股數之決定則以其職稱、薪資、服務年資
、績效表現及其對公司之貢獻,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
一員工認股股數之上限等因素為原則。
前項受讓人之資格及得認購股數,將依轉讓當時之相關法令規定,並參酌公司營運
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與方針所需,由管理單位依前項原則擬定提案,就符合本公司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規範之經理人呈送薪資報酬委員會審核,董事會核定,其
餘由董事長核定之。
第一項所稱海內外子公司,係指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
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第五條 轉讓之程序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
、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認購不足之餘額得由董
事長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之。
四、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六條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
有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時,轉讓價格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或減少比
率範圍內調整之。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
調整後轉讓價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x(公司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時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公司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第七條 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其權利義務與原有
股份相同。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股份,依公司法第167條之3之規定,限制受讓員工一年
內不得轉讓。
第八條 其他有關公司與員工權利義務事項
依本辦法轉讓之股份,其所發生之稅捐及費用依轉讓當時之法令及公司相關作業辦
理。
第九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日後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或基於客
觀環境變動時,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第十條 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慶豐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10年11月19第九屆第四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
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
司股份1,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0.59%,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
司流動資產0.87%,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
聲明。
慶豐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許閔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慶豐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買回股份價格合理性評估意見書
慶豐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慶豐富實業」或「該公司」) 為轉讓股份予員工,爰經
該公司民國110年11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執行庫藏股議案。該公司董事會決議於110年11月
19日至111年1月18日,買回該公司普通股股份1,000仟股,每股買回區間價格預定為新臺幣
18.00~27.00元,惟考量股價波動情形,董事會訂定買回價格彈性條款:股價若跌破買回區
間價格下限,董事會仍決議繼續買回股份。該公司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第二條規定,委託本證券承銷商評估其買回普通股股份價格區間之合理性。本證券承銷商業
已採用必要程序予以評估竣事,茲將其結果說明如下:
一、該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其普通股股份1,000仟股,以每股買回價格預定區間新臺幣
18.00~27.00元計算之買回總金額下限與上限分別為新臺幣18,000仟元與27,000仟元,
本證券承銷商之評估係依據該公司民國110年第三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為基礎,
計算該公司買回普通股股份前後之相關財務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如下表所示:
項 目 買回股份前 買回股份後 變動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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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30 買回價格 買回價格 買回價格 買回價格
下限18.00元 上限27.00元 下限18.00元 上限2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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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佔資產比率 66.6311% 66.8285% 66.9276% 0.30% 0.44%
長期資金佔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 214.32% 213.45% 213.01% -0.41% -0.61%
比率
簡單每股盈餘(元) 0.3905 0.3928 0.3928 0.59% 0.59%
(註:按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每股淨值(元) 11.9907 11.9551 11.9017 -0.30% -0.74%
(註:按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股東權益報酬率 3.2357% 3.2500% 3.2572% 0.44% 0.66%
流動比率 195.71% 194.58% 194.01% -0.58% -0.87%
速動比率 113.33% 112.19% 111.63% -1.00% -1.50%
淨現金流出(仟元) 18,000 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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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上表所列,慶豐富實業若以每股新臺幣18.00~27.00元買回該公司普通股股票,雖造
成負債佔資產比率微幅上升、長期資金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下降,但其變動比率
有限,買回普通股股份後負債比率之變動比率約在0.44%以內,且長期資金亦仍大幅高
於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由於買回普通股股份所需支出資金將使該公司的流動資產
減少,故該公司的動比率和速動比率將分別下降,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分別變動在
-0.87%及-1.50%以內,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變化尚在1.50%以內,變化情形不大,且該
公司流動比率尚維持在194.01%。另外因買回普通股股份帳列股東權益減項,致淨值略
降,然股東權益報酬率將略為提升,且每股盈餘則因減除股份後致流通在外股數減少而
提高。
二、經核算該公司所訂買回其普通股股份之價格區間,即每股新臺幣18.00~27.00元,並未
超過其董事會決議前十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20.24元或三十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19.92
元(兩者取其高)之150%,即30.36元;亦未低於董事會決議當日收盤價19.95元之70%,
即13.97元。
三、經核算慶豐富實業買回股份數量上限,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69,623仟股,截至申
報時該公司已持有之庫藏股股數為0仟股,因此該公司買回股份數量上限為16,962仟
股,而該公司本次預計買回其普通股股份數量為1,000仟股,並未超過買回股份數量上
限。另經核算該公司本次預計買回之最高金額新臺幣27,000仟元,並未超過買回股份總
金額上限360,619仟元。
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
A.保留盈餘:461,983仟元。
B.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56,029仟元。
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0仟元。
D.依證券交易法第41條第1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157,393仟元。
A+B-C-D=360,619仟元
資料來源:慶豐富實業(股)公司
四、綜上所述,本證券承銷商認為慶豐富實業公司預計買回其普通股股份之價格區間尚屬合
理,而買回普通股股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區間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
等尚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