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宏旭-KY 公告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孫公司背書保證超限改善計畫執行情形
日期:2021-11-11
股票代號:2243
發言時間:2021-11-11 17:28:4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1/11
2.公司名稱:宏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及孫公司
上海宏旭模具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宏旭)以及浙江宏旭智能製造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浙江宏旭)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孫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及100%持有之孫公司
5.發生緣由:
(1)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6月17日金管證審字第1100347065號函辦理。
(2)依主管機關來函,本公司因長期虧損,造成淨值降低,而背書保證額度因而
超限之情事,要求本公司應訂定背書保證超限改善計畫,並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
直到改善為止。本公司已於今年110年6月29日董事會通過降低宏旭控股對浙江宏旭
之背書保證額度及上海宏旭對浙江宏旭之背書保證額度,因截至110年9月30日止
本公司持續虧損,且本公司於110年9月中新增ㄧ筆浙江宏旭對上海宏旭之
背書保證融資額度,造成本公司背書保證額度再度超限,擬將本公司對上海宏旭及
浙江宏旭之背書保證金額及上海宏旭與浙江宏旭相互背書保證金額調降至
目前實際動支金額,用以改善背書保證超限之情事。
6.因應措施:
(1)宏旭控股對浙江宏旭之背書保證金額110年6月29日董事會已調降背書保證額度至
人民幣10,250仟元,,截至110年9月30日實際動支金額僅剩人民幣7,068仟元,
在未來並無法循環動用之情形下,本公司本次董事會通過擬以實際動支金額為
背書保證之額度,因此調降對浙江宏旭背書保證金額至人民幣7,080仟元,用
以完成改善背書保證超限之情形。
(2)宏旭控股對上海宏旭之背書保證金額原董事會通過之金額為人民幣19,540仟元,
實際借款金額為人民幣19,540仟元,因每月本金及利息攤還下, 截至
110年9月30日實際動支金額僅剩人民幣13,432仟元,在未來並無法循環動用之
情形下,本公司本次董事會通過擬以實際動支金額為背書保證之額度,因此
調降對上海宏旭背書保證金額至人民幣13,440仟元,用以完成改善背書保證
超限之情形。
(3)上海宏旭對浙江宏旭之背書保證金額110年6月29日董事會已調降背書保證額度
至人民幣10,250仟元,,截至110年9月30日實際動支金額僅剩人民幣7,068仟元,
在未來並無法循環動用之情形下,本公司本次董事會通過擬以實際動支金額為
背書保證之額度,因此調降對浙江宏旭背書保證金額至人民幣7,080仟元,
用以完成改善背書保證超限之情形。
(4)浙江宏旭對上海宏旭之背書保證金額原董事會通過之金額為人民幣12,100仟元,
實際借款金額為人民幣12,100仟元,因每月本金及利息攤還下, 截至
110年9月30日實際動支金額僅剩人民幣8,890仟元,在未來並無法循環動用
之情形下,本公司本次董事會通過擬以實際動支金額為背書保證之額度,因此
調降對上海宏旭背書保證金額至人民幣8,890仟元,用以完成改善背書保證
超限之情形。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改善計畫未執行完成前,將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並於
下一次的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