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華冠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3季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
不確定性之核閱報告
日期:2021-11-11
股票代號:8101
發言時間:2021-11-11 16:18: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1/1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前言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華冠通訊集團)民國110 年及109 年9 月30 日之合併
資產負債表,民國110年及1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民國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9月
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暨民國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合併權益變動表及
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
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
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
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65號「財務報表之核
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
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
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
法表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3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非重要子公司其民國110年
及109年9月30日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資訊,並未經會計師
核閱。該等子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9月30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以下同)
61,515仟元及220,678仟元,各佔合併資產總額之4.18%及8.19%,負債總額分別為
19,783仟元及121,798仟元,各佔合併負債總額之1.35%及5.93%,民國110年及109
年7月1日至9月30日暨民國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綜合損益絕對值分別為
17,492仟元、27,129仟元、74,592仟元及42,166仟元,各佔沖銷前合併綜合損益絕
對值之18.44%、8.53%、9.75%及5.14%。
又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7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告民國110年及109年
9月30日之採用權益法投資分別為476,020仟元及496,631仟元,其民國110年及
1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暨民國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
關聯企業投資利益(損失)之份額分別為11,188 仟元、2,477 仟元、22,096 仟元及
4,390 仟元,及列入上開合併報告之相關資訊,係依據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
財務報表為依據。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部分非重要子公司及採用權益
法之投資之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
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
製,致無法允當表達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9月30日之
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
流量之情事。
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二、4所述,華冠通訊集團因持續虧損截至民國110年9月30日
止,累計虧損為新台幣2,036,597仟元,達實收資本額98%,流動負債已超過流動資
產為新台幣615,312仟元,負債比率達100%,該等情況顯示華冠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本會計師未因此而修正核閱結論。
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黃增國 金管證審第1000063960號
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戴至柔 金管證審第1070303180號
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0/11/11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