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調單位至本公司及子公司品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進行
蒐證與調查之說明。
股票代號:4903
發言時間:2021-11-11 13:32:4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1/11
2.發生緣由:法務部調查局轄下調查站於本日上午分別至本公司及子公司品耀光電股份
有限公司進行蒐證與調查,並約談本公司及子公司品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前負責人林慧鈞與王祈蓀、本公司前總經理黃永祥、本公司前顧問謝嘉入
、本公司現任董事許榮唐與部份離職員工一干人等。於扣押相關憑證及合
約後,至近午時分始離開。
3.因應措施: (1)本公司全力配合檢調單位之要求。
(2)本公司基於誠信及資訊公開原則,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之。
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本公司營運與財務均正常。
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對前負責人等疑涉不法情事,均送檢調單位偵查。相關資訊
請參閱本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0及 109年第 2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
計師核閱報告第44頁~第47頁/捌、合併財務報告附註項下十二、其
他項下(三)其他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