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錸寶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日期:2021-11-09
股票代號:8104
發言時間:2021-11-09 18:57:5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1/09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錸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600,000,000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五年。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0%。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轉投資子公司-新寶資產(股)公司
10.承銷方式:全數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銷售。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2.承銷或代銷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
15.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
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轉換公司債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發行後,擬授權董事長另訂發行日,
並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2)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
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
辦法之修訂,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
產生效益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
而需訂定或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為配合前揭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之相關發行作業,擬授權本公
司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之相關契約、文件,並代表本公
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