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力銘 公告本公司訂定減資換股基準日暨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等相關事宜
日期:2018-09-06
股票代號:3593
發言時間:2018-09-06 16:23: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9/06
2.減資基準日:107/08/1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於107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107年7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2613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依「臺灣證券交易
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
作業計畫書。
一、本次換發股票總股數、每股面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一)應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112,743,05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為新台幣
1,127,430,580元。
(二)減少資本新台幣497,006,420元,每股面額10元,共計49,700,642股。
(三)減少資本換發股票後股份總數為63,042,41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
總額為新台幣630,424,160元。
(四)本公司減資後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並辦理全面換發股票。按減資換發基準日股東
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換發新股約559.16893793股,即每仟
股減少約440.83106207股,減資比率約為44.08310620%,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
湊整股之登記,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發放現金至元為止,逾期未辦理
畸零股合併者,擬請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作為無實體劃撥
之費用。
二、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
相同。
三、換發處所: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聯絡電話:(02)6636-5566
四、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一)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
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
作業。
(二)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下列文件,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
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換發申請書辦理換發。
1.舊股票
2.轉讓過戶申請書
3.買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交易稅單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
5.證券集保存摺
(四)原已存放證券集保帳戶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
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7/10/26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10/2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10/26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07/10/29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63,042,416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07年8月6日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7年8月15日。
(2)嗣後本次減資之減資換股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或股本
發生變動致減資比例須調整暨其他相關事宜等,若因主管機關要求修正
或其他因素而需修改時,授權董事長修正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