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竹陞科技 公告本公司董事接獲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日期:2021-11-03
股票代號:6739
發言時間:2021-11-03 18:26:42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方泰又、董事暨副總經理劉冠君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度竹簡字第648號
4.事實發生日:110/11/0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方泰又、董事暨副總經理
劉冠君,因個人理財因素所成立之投資公司,涉有違反公司法第9條第1項前
段之未繳納股款及刑法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110年10月26日經臺灣新竹
地方法院簡易判決,處被告均應執行拘役110日,得易科罰金,並予以緩刑2
年,於本案判決確定6個月內,各向公庫支付新臺幣20萬元。
6.處理過程:本公司收到相關文書通知後依規定於重大訊息公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係董事個人因不諳法令致自行投
資設立投資公司有違反法令之情事,惟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