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單井 代孫公司公告資金貸與額度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1款之規定
日期:2018-09-04
股票代號:3490
發言時間:2018-09-04 16:48:1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9/04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魏縣陸星光伏發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孫公司-單井精密工業(昆山)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5109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994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貸與陸星電站,用於清償銀行借款。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73251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7.76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