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華上 公告本公司接獲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聲請大陸地區仲裁
判斷認可狀
日期:2021-10-06
股票代號:6289
發言時間:2021-10-06 16:17:23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山西長治高科華上光電有限公司
相對人: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新院嶽民倫110陸仲許1字第029961號
4.事實發生日:110/10/0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因山西長治高科華上有限公司技轉合約仲裁案,於
110/10/6收到台灣新竹地方法院請本公司就仲裁判斷認可狀表示意見。
6.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任律師處理相關事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國之
仲裁判斷,在台灣並無既判力,目前不影響本公司營運及任何現金流量。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認為該仲裁判斷理由中有諸多認定事實與適用法律上不
適法之處,有違臺灣公序良俗。已委請律師研商後續因應措施,以維護保障本公司
及本公司股東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