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力積電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修訂109年度第二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及認股辦法
日期:2021-09-03
股票代號:6770
發言時間:2021-09-03 18:32:4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9/03
2.原公告申報日期:NA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業經109年10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09年度第二
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並於109年11月13日及110年09月03日董事
會決議通過修訂「109年度第二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變更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0年5月19日發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適
用疑義問答」第十四題,新增員工認股權憑證給與之對象,應明訂審核程序,故
修訂部份條文。
(2)修訂前條文:
第三條第二款-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職等、職稱、工
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
後,提報董事會同意。
(3)修訂後條文:
第三條第二款-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職等、職稱、工
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
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
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非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本公
司董事會決議,適用情形相關審核程序請詳附件規定辦理。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