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康呈 代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康見國際(股)公司公告
董事長個人違反證券交易法之地方法院判決結果
日期:2018-08-28
股票代號:6236
發言時間:2018-08-28 15:37:02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康見國際(股)公司董事長:吳俊毅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中院106年度金重訴字第176號
4.事實發生日:107/08/2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康見國際(股)公司董事長遭臺中地檢署檢察官起訴違犯證券交易法乙案,
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於107年8月28日一審宣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五年,
於判決確定後一年內向國庫繳交500萬元。其他部分無罪。
6.處理過程:
針對判決結果,康見國際(股)公司董事長將於接到判決書後,與律師商議上訴事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及康見國際(股)公司業務及財務運作仍如常,此判決對本公司及康見國際
(股)公司營運未造成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