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新光金 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業已收足股款,並依法
辦理催繳公告。
日期:2021-08-20
股票代號:2888
發言時間:2021-08-20 17:41: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8/20
2.公司名稱: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已於110年8月20日收足股款,
依公司法第142條、266條第3項規定,訂定自110年08月23日至110年09月23日下午
3時30分止為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之催告繳款期限。
6.因應措施:
(1)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臺灣新光商業銀行全國
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2)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日並經集保結算所作業後
,依所認購之股數,撥入其所登記之集保帳號。
(3)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686668)洽詢。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