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霖宏科技 本公司董事長張枋霖因商業會計法案件,不服原臺灣高等法
院臺南分院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經三審判決確定
日期:2018-08-22
股票代號:5464
發言時間:2018-08-22 18:00:33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負責人張枋霖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7年度台上字第829號
4.事實發生日:107/08/2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有關104年12月16日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決(104年度金訴字第2號),本公司董事
長張枋霖等人皆獲判無罪。檢察官於105年1月25日提出上訴。
(2).106/12/12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宣示二審判決主文,判決本公司負責人張枋霖等
人違反商業會計法無罪部份,均撤銷。本公司對於判決結果深表遺憾與不服,委
請律師依法提起第三審上訴。
(3).本案上訴後,經最高法院審理,從程序上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6.處理過程:
(1)本案上訴後,經最高法院審理,從程序上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2)張枋霖因違反商業會計法,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該訴訟判決結果對財務業
務均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由於法官對事件之見解不同,以致於一審及二審判決結果不同,本公司張枋霖董事
長對於判決結果深表遺憾。
(2)本公司張枋霖董事長經營企業數十年,本著戰戰兢兢誠信經營,並恪遵相關法律。
(3)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該訴訟判決結果對財務業務均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