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M31 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許可董事競業行為
日期:2021-08-05
股票代號:6643
發言時間:2021-08-05 17:34:45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0/08/0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職稱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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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張原熏
董事 柯宗羲
董事 陳慧玲
獨立董事 林俊吉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董事可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0/08/05~112/05/2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20,825,675權,
贊成權數20,306,666權,占總權數97.50%,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張原熏董事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元星智財(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奉賢區奉浦工業區奉浦大道111號6樓4707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軟件研發設計/技術諮詢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