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三圓 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
日期:2021-07-20
股票代號:4416
發言時間:2021-07-20 18:21:1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0/07/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三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法人代表:王光祥
三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法人代表:李焰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三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法人代表王光祥:1.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2.尚志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福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4.志生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
5.台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三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法人代表李焰彰:1.志生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
2.台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