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富邦金 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銀行(香港)公告轉讓其持有之廈門
銀行普通股予富邦金控(補充106/11/27公告)
日期:2018-08-15
股票代號:2881
發言時間:2018-08-15 18:33:21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473,754,585股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07/8/15~107/8/15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473,754,585股
交易總金額:交割日前廈門銀行在本行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核閱之淨帳面價值(以107年
6月份本行帳上自結數為港幣31.4億元)
每單位價格:以上述預估之交易總金額推估為每股港幣6.62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富邦金控為本行實質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此次交易目的為集團投資架構調整,前次移轉明細如下:
107.6.25 本行以人民幣0.96億元向廈門市高鑫泓股權投資有限公司(非本行實質
關係人)取得廈門銀行普通股20,000,000股;
107.6.25 本行以人民幣0.96億元向廈門支點軟體技術有限公司(非本行實質關係人)
取得廈門銀行普通股20,000,000股;
107.6.22 本行以人民幣1.97億元向廈門森寳集團有限公司(非本行實質關係人)
取得廈門銀行普通股41,000,000股;
107.6.22 本行以人民幣0.86億元向廈門森寶電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非本行實質
關係人)取得廈門銀行普通股17,899,107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107.6.25 本行以人民幣0.96億元向廈門市高鑫泓股權投資有限公司(非本行實質
關係人)取得廈門銀行普通股20,000,000股;
107.6.25 本行以人民幣0.96億元向廈門支點軟體技術有限公司(非本行實質關係人)
取得廈門銀行普通股20,000,000股;
107.6.22 本行以人民幣1.97億元向廈門森寳集團有限公司(非本行實質關係人)
取得廈門銀行普通股41,000,000股;
107.6.22 本行以人民幣0.86億元向廈門森寶電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非本行實質
關係人)取得廈門銀行普通股17,899,107股。
104.1.9 本行以人民幣0.84億元向廈門來爾富貿易有限責任公司(非本行實質關
係人)取得廈門銀行普通股18,700,000股;
104.1.9 本行以人民幣1.08億元向廈門森寶集團有限公司(非本行實質關係人)
取得廈門銀行普通股24,103,987股。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否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待交割日而定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完成本交易所需之監理機關的核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集團投資架構調整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交割日前廈門銀行在本行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核閱之淨帳面價值
決策單位:本行及富邦金控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交易證券之數量:473,754,585股
金額:新台幣132億元
持股比例:19.95%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 27%
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
權益之比例: 30%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集團投資架構調整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 106 年11 月27 日
18.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 106 年11 月27 日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尚待主管機關審核